|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带电作业用小水量冲洗工具
 GB 14545-93
 (长 水 柱 短 水 枪 型)
 Washing tools with limited quantity water for live working
 (Short warer gun with ong warer column )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7-31批准                            1994-02-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用长水柱短水枪型
 小水量冲洗工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22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和变电所的电气设备电 瓷外绝缘的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带电小水量冲洗携带型工具。
 2 术语
 2.1 带电水冲洗 hot-line washing
 用按规定水电阻率的压力水柱冲洗有电的电气设备电瓷外绝缘。
 2.2 带电小水量冲洗 hot-line washing with limited quantity water
 水枪喷口直径为3mm及以下的带电水冲洗。
 2.3 水柱 water-column
 从水枪喷射出来的柱状水射流。
 2.4 水柱长度 water-column length
 从水枪喷口射出来的直柱状态水射流的有效直线长度。
 2.5 带电小水量冲洗工具 hot-line washing tools with limited quantity water
 图 1 水枪
  1-喷嘴;2-挡水环;3-枪管;4-引水管;5-连接头;
 6-防水罩;7-标志环;8-操作杆
 系携带型的冲洗工具。包括:水枪及其辅助连接件、引水管、水泵、接地装 置、储水容器和水电阻率测量仪。
 2.5.1 水枪 water-gun
 喷射水柱的冲洗器械。如图1所示。
 2.5.2 长水柱短水枪 short watergun with long water column
 作业时以水柱为主绝缘的短水枪。
 2.5.3 引水管 water-carriage
 连接水泵与水枪的输水管。
 3 技术要求
 3.1 水枪
 3.1.1 水枪的挡水环、枪管、三用接头、防水罩、操作杆宜采用绝缘材料制成。水 枪的通水部件的内径与水枪喷口直径之比值宜为4∶1,枪管应弯曲成140°弓 形,操作杆的长度一般取1m。
 3.1.2 水枪的通水部件应能承受配套水泵的额定排出压力,且应无渗漏。
 3.1.3 水枪喷嘴一般采用铜材或工程塑料制成,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在实际使用压力下,喷射的水柱在规定长度内应呈直柱状态。
 喷嘴的形状和内表面粗糙度要求,可参照图2。
  图 2 喷嘴
 3.2 引水管
 3.2.1 引水管应采用绝缘管,应无气泡、缩径及裂纹等缺陷。其内径与水枪喷口直 径之比宜取4∶1。
 3.2.2 引水管应能承受1.2倍的配套水泵额定排出压力,且应无明显的扩径、渗 漏。
 3.2.3 引水管与水泵的连接头应能承受1.2倍的配套水泵额定排出压力,其内径应 与引水管内径相适应,连接应方便。
 3.3 水泵
 3.3.1 水泵主要性能应不低于表1要求。
 表 1 水泵额定排出压力和流量
  注:水柱长度超过1.0m的宜采用机动水泵。
 3.3.2 机动水泵应有稳压、调压、回水装置及控制阀门和压力表。原动力机的转速 应与水泵匹配,功率储备系数应不小于1.5。
 3.3.3 机动水泵在额定压力和额定转速时,泵的容积效率不得小于90%,轴效率应 达85%;在最大排出压力时,泵的压力波动应不超过±0.6%。
 3.3.4 机动水泵曲轴箱内的润滑油的温升不允许超过30℃。
 3.3.5 水泵应有接地装置;进水口应装设过滤网。
 3.4 储水容器
 3.4.1 应采用不影响水电阻率的材料制成。
 3.4.2 进水口应设防尘盖和过滤网。
 3.4.3 对不易明辨水位变化的储水容器,应设水位监察装置。
 3.4.4 储水容器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且应便于携带和使用。
 3.5 水电阻率测量仪
 3.5.1 水电阻率测量仪应为多量限的携带型的读数值式仪表。表面刻度应清晰、均 匀,指针应平直;表壳应密封、牢固。
 3.5.2 应能在周围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3.5.3 应能防振、防潮,且能在5.0kV/m电场强度下正常工作。
 3.6 整体技术要求
 在仰角45°喷射时,呈直柱状态的水柱长度不得小于表2数值。
 表 2 喷射的水柱长度
 
 4 试验方法
 4.1 水枪、引水管
 4.1.1 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查。
 4.1.2 引水管及水枪部件的内径用游标卡尺测量。
 4.1.3 耐受水压的试验,应将水枪和引水管按实际工况连接在电动水泵上进行。且 应按3.1.2~3.1.3条和3.2.2~3.2.3条规定水压持续喷射水柱5min。
 4.2 水泵
 4.2.1 手动水泵试验前应在出口处加装精度为0.01级的0~1000kPa的压力表; 试验时间每次不得少于5min;其流量统计应取L/min平均值。
 4.2.2 机动水泵试验时应先用转速表核定水泵轴转速后再统计其压力和流量。
 4.2.3 机动水泵的流量测定应用精度为0.01级的流量表。
 4.2.4 机动水泵曲轴箱内润滑油温升测定应在水泵连续运转15min后立即进行。
 4.2.5 水泵试验过程中不能断水,以免损坏机件。
 4.3 储水容器
 在容器中储满电阻率为1500Ω·cm的水,24h后进行水电阻率测量。
 4.4 水电阻率测量仪
 4.4.1 试验时应将水电阻率测量仪置于3.5.2~3.5.3条所述的环境中进行。
 4.4.2 试验用的水的电阻率应不少于800、1000、1200、1500、2000、 3000、5000、10000、30000、50000Ω·cm10种,且都应经电导率仪核准, 量出接近于1500、3000、10000、50000Ω·cm这4种。
 4.5 整组试验方法
 4.5.1 试验前应将试品按实际工况组装成整体,且应连接牢固。
 4.5.2 每次试验冲水时间不得少于5min。
 5 检验规则
 5.1 型式检验
 5.1.1 工厂在产品试制定型及正常生产时间达一年或中断生产达半年后再恢复生产 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5.1.2 在生产中,对产品结构、原材料及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工具整体使用 性能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5.1.3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水枪、引水管、水泵、储水容器、水电 阻率测量仪等工具部件及整体使用性能的全部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技术要求。
 5.2 出厂检验
 5.2.1 水枪、引水管、水泵的出厂检验,可按实际工况组装成整体后进行使用性能 的检验,其结果应符合3.6条要求。
 5.2.2 储水容器和水电阻率测量仪出厂检验,应按4.3条和4.4条规定进行,其结 果应符合3.4条和3.5条技术要求。
 5.3 产品检验可采用抽样检验。第一次抽样3套,经检验如有1套不合格应加倍 抽样作第二次检验;如再有不合格,该批产品作报废。
 6 标志、运输包装
 6.1 标志
 标志刻印须明显持久,其内容为:
 a.制造厂名、商标、工具名称;
 b.型号、规格、性能、质量等技术参数;
 c.制造年、月;
 d.使用电压等级范围。
 6.2 运输包装
 6.2.1 引水管、水枪等绝缘工具应用塑料或人造革袋封装后再装入木箱内。
 6.2.2 水泵应用防雨木箱包装,箱板厚度不小于12mm,且应使水泵紧固在箱中。
 6.2.3 水电阻率测量仪应用泡沫塑料专用盒封装。如随水泵等工具一并装运时,应 固定在木箱内。
 6.2.4 产品托运应在包装箱外注有防潮、防压等标志。
 6.2.5 包装箱内必须附有产品装箱单及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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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带电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超高压输变电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鑫茂、刘新平、徐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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