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               GB13035—91
 Insulating rope for live working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7-15批准                            1992-04-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的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气设备上在干燥良好气候下进行带电作业时使 用的以桑蚕丝和锦纶长丝为原料的机制多股型绝缘绳索。
 2 专用术语
 2.1 捻向
 单纱中的纤维或股线中的单纱在捻后由下而上、自右向左的称S捻(顺手),由 下而上、自左向右的称Z捻(反手),见图1。
 股线捻向的表示方法是第一个字母表示单纱的捻向,第二个字母表示股线的 捻向。经过两次加捻的股线,第一个字母表示单纱捻向,第二个字母表示初捻捻 向,第三个字母表示复捻捻向。
 2.2 捻距
 同股线中一个整捻或两个连续辫结点之间的长度。以垂直于绳索轴线的平行 线测定,单位为mm,见图2。
 图1  捻向示意
  (a)S捻(顺手);  (b)Z捻(反手)
  图2  绳索的捻距
 2.3 直径
 在测量张力下的外切圆的直径。
 2.4 线密度
 绳索单位长度的质量。
 2.5 测量张力
 在测量绳索主要特性(如线密度)时作用于绳索的力。不同类型与不同直径的绳 索有不同测量张力值,如表 1和表 2所示。
 表1  桑蚕丝绝缘绳索(ZSZ)物理和机械性能
  注:型号符号的含义如下:S—桑;C—蚕丝;j—绝缘;S—绳索。
 表2  锦纶长丝绝缘绳索(ZSZ)物理和机械性能
  注:型号符号的含义如下:j—锦纶;C—长丝;j—绝缘;S—绳索。
 2.6 断裂强度
 绳索能承担的最大拉力。
 2.7 伸长率
 当外加拉力由测量张力值增至绳索最低断裂强度的75%时,绳索的长度增加 率。
 伸长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A——伸长率;
 La——拉力为最低断裂负荷的75%时的绳索长度,mm;
 Lp——拉力为测量张力时的绳索长度,mm。
 3 材料
 3.1 蚕丝绝缘绳应采用脱胶不少于25%、洁白、无杂质长纤维的桑蚕丝为原料。 使用2830、18×3或2022、25×3桑蚕丝合股线合股绞制成绳。
 3.2 锦纶长丝绝缘绳应采用白色聚已内酰胺(锦纶6)或其它锦纶长丝纤维,用210  3×3股线或其它锦纶长丝维线为原料,合股绞制而成。
 4 技术要求
 4.1 各种绝缘绳索的物理及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和表2规定。
 4.2 各种绝缘绳索的电气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4.3 工艺要求。
 4.3.1 绝缘绳索应在具有良好通风防尘设备的室内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裸手 触摸,不得沾染油污及受潮。
 4.3.2 每股绳及每股线中丝均应紧密绞合,不得有松散、分股的现象。
 4.3.3 绳索各股及各股中丝线均不应有叠痕、凸起、压伤、背股、抽筋等缺陷,不 得有错乱、交叉的丝、线、股。
 4.3.4 接头应单根丝线连接,不允许有股接头。单丝接头应封闭在绳股内部,不得 露在外面。
 4.3.5 股绳和股线的捻距在其全长上应该均匀。
 4.4 绝缘绳制造长度为200m。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及试样处理
 5.1.1 抽取试样时,在每条绳索端部切除10m。然后向里取样6m为一件,共取3 件。在取样时必须保证试样不得退捻。
 5.1.2 试样应放在标准环境(温度20±2℃、相对湿度63%~67%)中放置24h以 上。在有争议时,试样放在试验的标准温湿度下至少48h再做进一步试验。
 5.2 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查,应符合4.3.2~4.3.5条的规定。
 5.3 在测量张力下用游标卡尺按绳股捻方向测量直径。
 5.4 线密度测量
 用精确度为1mm的非折叠直尺在测量张力下量取1m试样,用工业天平(感量 为0.01g)称其质量,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GB8170《数值修约规则》修改 到小数点后一位。
 5.5 断裂强度及伸长试验
 5.5.1 试验仪器
 具有伸长测量装置的强度试验机一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强度试验机刻度盘使用范围的选用应在全刻盘的20%~75%以内;
 b.强度试验机的两夹钳间最大距离应大于4m。
 5.5.2 操作方法
 a.先将绳索试品置两夹具夹钳口内,两个夹具之间距离对锦纶长丝取 600mm,对桑蚕丝取1800mm。
 b.夹钳的内面应贴有良好衬垫物(如0.5~1.2mm厚铅皮),并可在试样夹钳外 部打扣,以克服打滑现象。
 c.起动强度试验机,当拉力值达到绝缘绳测量张力值时停止拉伸,量取试样中 部500mm长一段距离,并在两端作好记号。再次启动强度试验机,以300mm/min 的速度拉伸至绳索断裂强度约50%时,试验速度改为250mm/min,继续拉伸至绳 索断裂强度约75%时记录已作记号那段距离的伸长读数至拉断为止,并记录断裂 强度。
 5.5.3 如果试样在夹钳处断裂,则试验无效,需另取试样复试。
 5.5.4 试验结果应符合表 1和表 2规定。
 5.6 电气试验
 5.6.1 试验前,应将试样放在50℃干燥箱里进行1h的烘干,然后在标准大气条件 下保持1h后再进行试验。
 5.6.2 采用直径1.0mm铜线缠绕做为试验电极。
 5.6.3 试样应垂直挂在绝缘支架上,下端悬吊4.5kg的重物,试样布置如图3所 示,两侧为支持绝缘子上部横梁用环氧绝缘杆。
 图3  试验布置图
  1—支持绝缘子;2—环氧绝缘杆;3—接地极;
 4—高压电极;5—4.5kg重物
 5.6.4 工频干闪电压试验应在试验环境温度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条 件下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3规定。
 5.6.5 高湿度下交流泄漏电流测量是指将试品置相对湿度90%、温度20℃条件下 预处理24h后,在试验环境中测量泄漏电流值;整个试验过程不得超过10min, 其结果应符合表3规定。
 5.6.6 加在试品上的试验电压应在高压侧测量电压。
 6 检验规则
 6.1 型式检验
 6.1.1 产品应抽取总件数的10%,按4.3.2~4.3.5条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6.1.2 每批量的绝缘绳中应抽取3件试样进行下列检查。
 6.1.2.1 每件试样至少在3处测量直径及捻距。
 6.1.2.2 一件试样分3次进行断裂强度试验及伸长率的测试。
 6.1.2.3 一件试样进行电气试验。
 6.1.2.4 一件试样在称重后,解剖内部检查有无断丝、污染及杂物。
 6.1.3 经检验的产品如果其中有一项试验不合格,应再抽取2倍试样进行检验,如 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6.2 出厂检验
 6.2.1 出厂的产品应抽取总件数的30%,按4.3.2~4.3.5条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6.2.2 每批量的绝缘绳中应抽取10%进行直径及捻距测量。
 6.2.3 产品出厂前应对所有产品进行1min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125kV,试 品电极距离为0.5m。
 7 包装标志
 7.1 绝缘绳索成卷后应采取塑料袋密封,并放在专用纸箱或塑料桶内,箱、桶应 标明下列各项:
 a.商标;
 b.品名、型号;
 c.质量(净质量、毛质量),单位kg;
 d.须有防湿、防高温等标志;
 e.出厂日期、年、月。
 7.2 袋内必须装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必须标明下列各项:
 a.制造厂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型号;
 c.检验员印记;
 d.技术检验部门印记;
 e.生产批号或生产班组;
 f.制造日期、年、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带电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供电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竞、宋桓嘉、陈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