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自然资规〔2019〕5号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1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全面推进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质量技术监督局、银监局、证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建设绿色矿山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49 号)有关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绿色矿山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实行科学有序开采,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制范围内,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矿山。 第三条 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矿山及生产矿山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建设绿色矿山。 第四条 绿色矿山分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和市级绿色矿山两个层级。 生产规模为大中型矿山应建设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生产规模为小型矿山应建设市级绿色矿山,小型矿山也可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自治区级和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分别由自治区和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 第二章 绿色矿山建设 第五条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执行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没有地方标准的执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可参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执行。 第六条 绿色矿山建设由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组织实施。 生产矿山应根据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开展建设。 新建、改扩建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并开展建设,且在矿山开始生产满1年后按本办法有关要求开展评估,经评估达不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应按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建设。 实施方案由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自行组织或委托技术服务单位编制完成,经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自行组织或委托其他单位组织专家审查后报送当地县级和负责组织推进的自治区或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七条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或委托相关单位及第三方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培训、检查、指导、考核、抽查、复查等工作。 第三章 绿色矿山评估 第八条 绿色矿山评估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办矿; (二)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法定证照; (三)依法履行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法定义务,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权益金、土地复垦费等有关规费和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有关基金; (四)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人名单; (五)自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且自评估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 第九条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的矿山不予开展绿色矿山评估。 第十条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完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认为符合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的,可向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申报材料(以下简称“申报材料”)。 (二)考核。考核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考核条件的,组织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专家进行实地考核、评分并形成考核意见后,将考核结果形成报告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考核总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矿山,方可通过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 (三)审核。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通过考核的矿山申报材料、考核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四)公示。通过审核的矿山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文命名、颁发证书与标志牌匾,授予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称号。有异议的,经核实或整改合格后再予命名。 第十一条 市级绿色矿山评估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程序进行,且考核总分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矿山,方可通过市级绿色矿山考核。通过审核的市级绿色矿山由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发文命名、颁发证书和标志牌匾,授予市级绿色矿山称号。 第四章 绿色矿山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获得自治区级和市级绿色矿山称号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或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绿色矿山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授予单位撤销其绿色矿山称号,不再享受有关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或优惠政策: (一)矿山关闭、破产,不继续采矿的; (二)经复查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仍不合格的; (三)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绿色矿山称号的; (五)不履行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相关法定义务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保留绿色矿山称号的。 第十四条 被授予绿色矿山称号后,如发生矿区范围、开采方法和开采规模调整等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进行复查;如出现更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等情况,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人应及时提出相关变更申请。 第十五条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的统筹指导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各级绿色矿山建设的相关监管工作。绿色矿山建设任务纳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专家库,为全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技术支撑;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评估考核等专家应当从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专家库抽取。 第十七条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自治区绿色矿山项目库,自治区级和市级绿色矿山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项目库,符合自然资源部和全国相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的,按有关规定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第十八条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不定期对纳入绿色矿山项目库的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进行抽查并作情况通报。 第十九条 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每3年复查1次,复查工作按评估程序要求进行。复查不合格的,给予6个月的整改期,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称号。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设区市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市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桂国土资办〔2014〕16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第一章 前言
一、目标任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进行阐述。
二、方案编制的效力、期限
本方案用于指导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和巩固等。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技术标准、技术资料等。
第二章 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矿山经济类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现有员工、矿山所处行政区位置、行政隶属、保有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设置信息、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开采历史概况、经营状况、有无资源纠纷等。
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基本条件叙述:依法办矿、有关证照持有、相关法定义务履行现状等。
二、矿山现状
(一)矿区环境 矿区功能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矿容矿貌(矿区公路、相关标识、标牌、矿区绿化、美化和主干道硬化)等现状。
(二)资源开发方式
2.1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目前矿山开采方式和采矿方法,开采工艺技术参数、废石、废渣、弃土的处置情况。
2.2开采技术与装备的先进性,绿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绿色运输的执行情况。
2.3选矿工艺及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
2.4 矿山采选技术经济指标。
2.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执行情况。
2.6 矿山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2.7 环保设施、安全设施、水土保持“三同时”执行情况。
(三)资源综合利用
3.1 矿山采选生产中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情况。
3.2 矿山生产“三率”指标。
(四)节能减排
4.1 矿山生产能耗核算体系建设情况。
4.2 采选能耗现状。
4.3 矿山“三废”治理现状。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1 科技创新的队伍建设、投入情况、取得的成效。
5.2 矿山在资源管理、采矿生产过程安全监控监测、选矿工艺过程自动化等方面的成绩。
(六)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6.1 矿山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6.2 企业文化、员工职业健康保护和文化生活情况。
6.3 企业与周边社区构建长效合作机制情况。
6.4 企业促进矿区周边群众共同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问题
对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新发布的“绿色矿山建设规范”,逐条详细分析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汇总于表1。
第三章绿色矿山建设主要任务及建设项目
一、绿色矿山建设主要任务
针对企业目前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要求,查漏补缺,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
表1 绿色矿山建设现状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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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指标名称 |
现状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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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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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功能区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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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标识标牌标志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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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绿化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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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主干道路硬化、环境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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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水、粉尘、燥音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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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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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色开发 |
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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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产设备、采选方法和生产工艺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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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回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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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回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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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包括治理恢复基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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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土地复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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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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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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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降耗 |
单位产品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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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处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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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
科技投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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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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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避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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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矿过程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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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文化与企业形象 |
企业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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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完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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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职业健康与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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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边长效合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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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发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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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1中指标名称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形象等六个方面,找出解决方案(汇总于表2),列出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要任务。
二、建设项目(工程)
根据上述绿色矿山建设的主要任务,提出企业须配套实施的具体建设项目(工程)和工作内容、工程量、完成时间等。
表2 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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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指标名称 |
存在问题 |
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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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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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功能区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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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标识标牌标志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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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绿化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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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主干道路硬化、环境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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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水、粉尘、燥音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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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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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色开发 |
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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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产设备、采选方法和生产工艺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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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回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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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回收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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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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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土地复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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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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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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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降耗 |
单位产品能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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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处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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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
科技投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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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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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避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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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过程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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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文化与企业形象 |
企业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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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完备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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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职业健康与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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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周边长效合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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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发展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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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2中存在问题的指标名称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建设工程按表3汇总:
三、工作部署
绿色矿山建设时间安排、具体工作、工程推进进度、完成自评报告编制时间及提交评估时间。
表3 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工程)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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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工程名称 |
工程量 |
预期指标 |
投资估算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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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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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绿色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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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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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降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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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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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文化与企业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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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效益分析
分析预测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成立负责绿色矿山建设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承担的相应职责。
二、制度保障措施
根据矿山现有的管理制度,对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提出还需要补充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资金保障措施
说明绿色矿山建设资金来源,并说明在资金投入和使用上要采取的保障措施。
四、技术保障措施
说明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技术上要采取的保障措施。
五、绿色矿山巩固措施
说明在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后,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果需采取的相应措施(如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等措施)。
附图:
一、绿色矿山建设现状图
二、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工程)布置图
附件2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申报材料
申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要求提交的材料有: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申报表、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及电子光盘。其中自评报告需编排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电子光盘含申报表、自评报告等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申报各项材料格式及编制要求如下:
编号: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申报表
矿山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矿山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矿山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基本信息表由申请矿山逐一认真填写,栏目说明如下:
申报矿山名称:指从事矿产资源采、选的独立矿山企业,应和采矿许可证一致。
所属企业名称:指申报矿山所隶属的公司或单位。
采矿许可证编号:矿山企业所持采矿许可证的编号。
企业性质:矿山企业营业执照指明的企业所有制性质。
地理位置:指矿山所在地,具体填写到县级。如矿山跨不同的行政区划,请分别填写。
矿区面积:采矿许可证确定的矿区范围面积。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开采矿种:填写主要矿种。
开采方式:指露天开采、地下开采或露天-地下联合开采。
开采规模:大型、中型、小型。
保有资源储量:截至当年主要矿种的保有资源储量。
矿业年总产值:矿山上一年度矿业年总产值。
申报矿山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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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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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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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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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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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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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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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职工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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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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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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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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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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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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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资源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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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年总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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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达到的绿色矿山建设主要指标和完成的工作量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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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存入情况(应计提存入、已计提预入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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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权益金
缴纳情况(应缴、已缴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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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制定审批及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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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土地复垦费
预存情况(应预
存、已预存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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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创建资金投入累计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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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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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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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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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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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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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我单位报送的自治区级绿色矿山申报材料所有内容及数据均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复申报、虚假申报、造假等情况。如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造假等情况,我单位愿为此承担一切责任。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参考提纲)
一、矿山概况
介绍矿山概况,包括自然、经济、社会、资源赋存、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基础建设现状等。
二、绿色矿山建设总体工作情况
(一)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
依法办矿、有关证照持有、相关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等。
(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对绿色矿山建设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述,分别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个方面进行概述。
(三)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
自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以来取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绿色矿山建设成果
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实施方案,分别从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6个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成果进行详细说明。
(一)矿区环境
矿区功能布局、矿容矿貌(矿区公路、相关标识、标牌、矿区美化和主干道硬化)情况。
(二)资源开发方式
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废石、废渣、弃土的处置情况。
2.2开采技术与装备的先进性,绿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绿色运输的执行情况。
2.3选矿工艺及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执行情况。
2.4 矿山采选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2.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情况。
2.6 环保设施、安全设施、水土保持“三同时”执行情况。
(三)资源综合利用
3.1 矿山采选生产中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情况。
3.2 矿山生产“三率”指标情况。
(四)节能减排
4.1 矿山生产能耗核算体系建设情况。
4.2 采选能耗情况。
4.3 矿山“三废”治理情况。
(五)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5.1 科技创新的队伍建设、投入情况,取得的成效。
5.2 矿山在资源管理、采矿生产过程安全监控监测、选矿工艺过程自动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六)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6.1 矿山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6.2 企业文化、员工职业健康保护和文化生活情况。
6.3 企业与周边社区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建立情况。
6.4 企业对促进矿区周边群众共同发展方面所作的工作成绩。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绿色矿山建设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和工作计划。
五、自评结论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及建设方案的要求,对照自评分表所涉及的指标进行逐一评估得到自评分数,明确自评结论。
附件:
1.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自评分表(参照附件3-1考核评分表格式)
2.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图册及证明材料
绿色矿山建设成果图册及证明材料编写要求:
成果图册是客观反映申报矿山各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材料,申报矿山应围绕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认真梳理总结企业在基本条件、矿区环境、资源开发方式、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突出亮点,展示绿色矿山建设的新进展、新理念、新成果,做到图片清晰、图册精美。为突出成效,应采用新旧图片对比等形式。
基本条件方面材料:提供采矿许可证等企业相关证照、矿业权出让合同及矿产资源权益金缴费凭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开户及支取凭证、土地复垦合同及土地复垦费预存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矿区环境方面材料:提供矿区绿化、美化、主干道硬化,主要标牌、标识,道路防尘措施等图片和材料。
资源开发方式方面材料:提供相关佐证图片和材料。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材料:提供相关佐证图片和材料。
节能减排方面材料:提供相关佐证图片和材料。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方面材料:提供相关佐证图片和材料。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方面材料:提供相关佐证图片和材料。
附件3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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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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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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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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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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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见 |
一、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概述)
1.基本条件:……
2.矿区环境: ……
3.资源开发方式: ……
4.资源综合利用: ……
5.节能减排: ……
6.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 ……
7.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
三、考核结论
……
附件:3-1.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评分表
3-2.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书(专家个人)
3-3.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书(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3-4.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书(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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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签字 |
专家组长:
专家组成员: |
附件3-1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评分表
矿山名称: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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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
分
值 |
考核评分 |
评分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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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意见 |
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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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矿区环境(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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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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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矿区功能区布局合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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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酌情评分 |
|
1.2 |
矿区整洁、美观、主干道硬化。 |
6 |
|
|
每项2分、看现场,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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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矿区标识、标牌规范,安全警示标志符合标准。 |
4 |
|
|
看现场,酌情评分 |
|
1.4 |
矿区绿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 |
6 |
|
|
看现场、查资料,按实际绿化率酌情评分 |
|
1.5 |
矿区主运输通道两侧有合理的隔离绿化带。 |
4 |
|
|
看现场,酌情评分 |
|
1.6 |
矿区道路有防尘措施。 |
5 |
|
|
看现场,酌情评分 |
|
2 |
资源开发方式(30分) |
|
|
|
|
|
2.1 |
按照评审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采矿规模符合要求、采矿回采率达到最低指标或设计要求。 |
4 |
|
|
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占2分,采矿规模执行情况占0.5分,采矿回采执行情况占1.5分。 |
|
2.2 |
采矿工艺与装备先进、固废处置率达100%、采矿除尘达标。 |
3 |
|
|
使用淘汰技术工艺与装备的扣1分、固废处置率不达100%的扣1分、采矿除尘不达标扣1分。 |
|
2.3 |
做到生产加工除尘达标、绿色存贮、绿色运输,运输车辆保洁措施良好。 |
4 |
|
|
生产加工除尘达标占1分,绿色存贮、绿色运输、运输车辆保洁措施执行情况各占1分,酌情评分。 |
|
2.4 |
达到矿山生产安全“三同时”要求、水土保持“三同时”工作到位。 |
2 |
|
|
未做到矿山生产安全“三同时”要求的扣1分;未做到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的扣1分。 |
|
2.5 |
严格执行矿山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制订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应急措施;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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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占1分;环境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占1分;矿区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保护落实情况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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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破碎、筛分、皮带运输等矿物加工设施封闭运行或湿法加工。选矿回收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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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加工设施封闭运行(湿法加工)占2分,选矿回收率达标情况占2分(注:不涉及选矿的不扣分),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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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建有规范完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矿区建有截(排)水系统,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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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占1.5分,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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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矿区和矿界周围噪声排放达到国家现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相应标准,废气达标排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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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废气不达标排放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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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执行,资金到位,完成情况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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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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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有地质环境监测制度且配备专职人员、运行良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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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项0.5分,看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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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资源综合利用(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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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对共伴生资源开展综合利用研究并进行综合回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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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综合回收利用研究扣1分,未综合回收扣2分。(注:不涉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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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表土、废石、尾矿综合利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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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综合利用扣4分。按利用情况酌情评分。(注:不涉及相应内容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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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综合回收废水中的有价元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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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回收利用扣2分。按利用情况酌情评分。(注:不涉及相应内容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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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综合利用率达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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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最低指标或设计要求扣1-2分。(注:不涉及综合利用要求的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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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减排(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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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建立矿山生产过程能耗核算体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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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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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采矿、选矿能耗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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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看现场,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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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采用先进的节能生产工艺及设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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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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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采用优化工艺减少污水排放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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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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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采用优化工艺减少固体废物排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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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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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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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开展企业关键技术研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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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看现场,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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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科技投入不低于规范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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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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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建立数字化资源管理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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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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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建立矿山采选生产自动化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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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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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建立生产安全监控监测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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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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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管理与企业形象(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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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有符合推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企业特点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具有较浓厚的绿色矿山建设氛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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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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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企业职工物质、体育、文化生活丰富,重视职工生活条件改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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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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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建立资源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并执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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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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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各类报表、台账、档案资料齐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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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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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公示废水、粉尘、噪声等相关信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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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现场、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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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支持所在地区乡镇、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安置当地居民就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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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凭证、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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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建立地方政府、群众代表与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明确负责矿地矛盾排查和协调处理的机构和人员,无周边群众合理投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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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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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积极投资参与矿山所在地基础设施,文、教、卫等建设。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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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凭证、查资料,酌情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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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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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附件3-2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书
(专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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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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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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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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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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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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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3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书
(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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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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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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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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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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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自评估之日起前1年内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且自评估之日起前2年内是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事故;是否严格实施通过审核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人名单;是否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立案调查期间等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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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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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参加考核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填写。
附件3-4
自治区级绿色矿山考核意见书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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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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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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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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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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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超采、是否准确填报资源台账、是否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规费和按要求计提有关基金、与周边村民的关系是否和谐等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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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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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参加考核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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