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就新版稀土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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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从工信部获悉,为有效保护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规范稀土行业管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对《稀土行业准入条件》和《稀土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稀土行业规范条件(2016年本)》和《稀土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这两个文件日前制定完毕,并于4月2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新版的《稀土行业规范条件(2016年本)》对项目的设立和布局、生产规模、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进行规定。 根据新版规范条件,混合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20000吨/年;离子型稀土矿山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500吨/年;使用混合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8000吨/年;使用离子型稀土矿的独立冶炼分离企业生产规模应不低于30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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