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非防爆相机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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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安排,将在平舒公司井下使用非防爆相机,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井下拍摄的地点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进行,拍摄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整理好拍摄器材。 2、拍摄前,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地点环境整理好。同时接好风筒确保瓦斯不超限。拍摄地点要安设有与通风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摄像人员进入各个摄像区域前,必须先询问调度室该区域目前瓦斯等情况是否允许非防爆设备进入。之后须由该区域瓦检员全程陪同,随时检查瓦斯情况,一旦瓦斯超过0.5%,立即撤出该区域。 3、井下拍摄现场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准备两台灭火器。 4、所有拍摄地点在拍摄前,由现场施工部门负责进行充分的洒水灭尘。 5、拍摄前,拍摄现场20米范围内应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易燃物的地点,其20米范围内必须进行充分洒水。 6、拍摄时,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拍摄,不得到许可范围外拍摄,拍摄点必须远离可燃物。 7、拍摄器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拍摄前要对闪光灯的接触点进行检查。 8、井下拍摄时,各点拍摄要按顺序进行,不准多点同时拍摄。各作业点拍摄时必须集中拍摄,一次性拍摄完毕。 9、拍摄的井巷、硐室或工作面必须支护完好,拍摄时拍摄区域停止一切与拍摄无关的工作。 10、在井下拍摄过程中,每次转移拍摄点前,必须汇报通风调度室。 11、所有拍摄人员不得随意接触沿途开关、电源的手把,在开关、电源附近严禁拍摄。 本措施未提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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