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将启动问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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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开始,今年我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将启动问责程序。 据了解,2012年,全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2.46%,为历年最低,但我区土地矿产开发利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部分县(市)用地问题突出。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对3个县(市)政府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3个县(市)被国土资源部通报批评,个别矿产违法案件被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及民生工程、援疆项目违法用地数量增大,占违法总面积的30.6%、耕地的45.8%,有相当一部分项目的违法主体是国家大中型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造成违法行为制止不住、查处难、执行难。 为坚决遏制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今年我区卫片执法监督发生重大改变,停止 “免责”政策,基本取消所有特殊政策,还增加对矿产违法严重地区的警示约谈,并对“历史批文”、“非新增建设用地”问题处理、违法采矿行为界定等方面的政策予以进一步明确。 “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应查处或挂牌督办,而未查处或未挂牌督办的,自治区将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徐畅表示,对违法严重应约谈而未约谈的或整改查处不到位的,自治区将直接开展约谈;对符合问责条件而未问责的,自治区将启动问责程序。 目前,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已作出较大调整,将工作重点由卫片突击检查转移到加强日常监管上来,自治区也将各地卫片检查和日常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 “执法要形成合力,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徐畅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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