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的历史发展路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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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规章制度的成型运用,都需要经过一个成长蜕变的过程,才能日渐完善,达到最好,现行的《煤矿安全规程》系2001年版本,对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虽历经5次修订,但未进行整体性、全局性、框架性修订。伴随着煤炭工业的快速发展,新一轮煤炭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全面修订的时机已经成熟。那么它的发展史共经历了几个阶段呢? 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总共历经9个版本。 (一)《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1952年版)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刚刚摆脱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全国统配煤矿年产原煤只有3500万吨左右,有30%至50%的采煤工作面是采用非正规的采煤法——残柱式采煤法开采。全国有30%的矿井采用自然通风,其他方面的安全措施(如瓦斯和火灾防治)还没有起步。 在这种条件下,恢复和发展煤炭生产,满足人民和生产建设需要,除增加必要的安全装备以外,还要在安全管理上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人们的行为,避免发生事故。《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制定的。 (二)《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1955年版)三年恢复时期(1950年~1952年)过后,中国煤炭工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了长足进步,原煤产量从1949年的年产3243万吨,增长到1955年的1.3亿吨,生产技术也有了很大提高。这时急需一部新的煤矿安全法规以适应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 1954年对第一部《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并于1955年12月颁发了《煤矿和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受前苏联《煤矿、油母页岩矿保安规程》的影响,1955年颁布的这部《规程》带有十分明显的仿苏痕迹。 (三)《煤矿保安暂行规程》(1961年版)1961年10月,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制定了《煤矿保安暂行规程》。该《规程》的颁发,使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准则。 现在,一些老煤炭人还习惯称现在的《规程》为“保安规程”,就源于当时。然而,这部《规程》仍然存在着照搬外国规程条文的现象。 1960年,煤炭工业部为乡镇小煤矿制定了《地方小煤矿安全生产的几项规定》。 (四)《煤矿安全试行规程》(1972年版)1972年4月,由煤炭工业部颁布的这部《规程》用空洞的条文和口号代替责任和监督,取消了安全监察专职机构和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规程》的贯彻执行没有组织保证,自然也就没有起到《规程》应有的作用。 在1972年,煤炭工业部为乡镇小煤矿制定了《小煤窑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五)《煤矿安全规程》(1980年版)煤炭工业部在1980年2月颁布了一部适应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煤矿安全规程》(共12章462条)。同时,在1981年还为年产6万吨以下的小煤矿制定了《小煤矿安全规程》,共11章92条。 (六)《煤矿安全规程》(1986年版)1986年7月,煤炭工业部结合第五部《规程》贯彻执行过程中条件和情况的变化,力保煤矿安全生产,在1980年版第五部《规程》的基础上,经过修订公布执行了第六部《煤矿安全规程》,共15章512条。 1987年,煤炭工业部为乡镇煤矿制定了《乡镇煤矿安全规程》,共13章121条。 (七)《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1992年10月9日,1992年版《规程》经修订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通过,能源部于10月22日批准颁布,并决定于1993年1月1日起执行。 修订后的新《规程》共15章523条。这次修订在原《规程》512条中,修改条文共有256条(不包括名词、计量单位统一和文字改动),其中文字和内容都有改动的有184条。新《规程》比原《规程》的条文总数增加了11条。 1992版的《规程》依照煤矿安全工作的性质,分成安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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