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井提升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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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6,矿车或箕斗的铁环或插销、安全钩的系数应大于6(对最大牵引力而言)。 2、钢丝绳必须每日检查一次,检查时的绳速不得超0.5米/秒。如绳的断裂钢丝数在5%,直径小于原直径1/10时,应另换新绳。钢丝绳在卷筒上备用长度不得少于4卷,并不得有“乱卷”或“松卷”等现象。 3、井口和井内应装设阻车器或阻车栏杆,以防脱钩或断绳发生下坠事故。 4、开动提升机时,人行道禁止通行,井下人员必须躲入安全洞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摘挂矿车的车场,人员上下严禁乘坐矿车或提升容器。 5、提升设备应有良好的刹车装置,制动必须灵活可靠。 6、斜井两轨道中间,应每隔适当距离(一般为5—7米)安设地滚,在拐弯处安设立滚,以减少升降阻力和钢丝绳的磨损。 7、卷扬防护设备和安全装置必须齐全,井内外的联系信号必须完整准确,讯号不清严禁启动设备。 8、必须配各熟悉设备性能的卷扬工,运行时不超速,起动停车要平稳。 9、必须经常清理轨道附近的废石,防止引起掉道事故。处理掉道事故时,人员不得站在掉道处的下坡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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