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洲许多囚家制定了新矿业法或修改了原矿业法,如加纳1994年颁布新矿法取代1986年矿业法;几内亚1997年的新矿法,取代1986年的矿业法;津巴布韦1996年对1961年的矿山和矿产法进行了重要的修订。其他制定和修改矿法的国家包括;几内亚比绍、布基纳法索、博茨瓦纳、纳米比亚、马里、津巴布韦、尼日利亚、喀安隆、科特迪瓦、塞内加尔、乌干达、几内亚、赞比亚.莫桑比克尊。其主要日的在于规范矿业管理制度.采用现代矿业立法。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吸引矿业投资.促进矿业发展。现代矿业立法建立在两大原则之上:投资者拥有助查和开采矿产的权利,同时要胶行被评估和监督的特定义务;投资者应当拥有可靠且长期授予的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这点对外国投资者极为孟要。许多国家通过修改或制定新矿业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如加纳、赞比亚、坦桑尼亚、几内亚等。
目前非洲多数国家已经采用了现代矿业法规,这也是该地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勘查工作、新建矿山及矿产生产大根增加的主要原因。在推动非洲政府采用新的有利于矿业和投资的法规方面,世界银行起了重大作用。'老"的法规.代表了班民地的矿业法,或者是独立之后略作修汀的法,对政府和投资者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都是不够的。特别是潜在的投资常常被一些问题所侧约,如涉及外汇、会计标准、股息支付、劳动培训、外国投资、进出口许可和矿业权保证程度不足等。已经制定r新矿业法和政策的国家主要包括:南非、赞比亚、博茨瓦纳、坦桑尼亚、布基纳法索、刚采、乍得、科特迪瓦、加纳、儿内亚、马里、尼日尔和多哥等。其他国家也正在准备或引人靳的矿业立法(贝宁、中非共和国、喀麦隆、加蓬、几内亚比绍和尼日利亚)。利比里亚在这方面的改革比较落后,它一直受国内战争的困扰。尽管各个国家新的矿业法和财政制度不完全一样.但其主要原则是类似的。
二、矿业法规
有利投资的新立法的核心文件是矿业法(在加纳称之为采矿与矿产资盼法)。据调查,各网采用的新矿法都满足现代矿业法的两大指导原则,这对外国投资者极为班要。但详细观察发现,各国的矿业法规及其相关矿业法规也有所变化,一些重点要家如下。
(1)国家拥有矿产资源所有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如此,只有美国及其他少数国家例外。实际上所有非洲国家对其矿产资源都采用了"永久所有"的做法。但这并不妨碍将矿业权分配给私人公司,也不妨碍这类权利的交易。
(2)矿业权通常由一个管理部门授予,这对避免管辖权的觅叠非常重要。授权部门通常是矿业部。在许多情况下,矿业部还负贵能源、地质、水或国际贸易。典型的排他性矿业权包括:2-7年的普查或勘查许可,20一30年的采矿许可。勘查区块的规摸从150平方公里(加纳)到2000平方公里(尼日尔)。大部分因家还设有1一2年的踏勘或普查许可的非排他性矿业权。这样的许可对进行初步勘查的投资者含有一定意义,但从整体上看来意义不大。这也许会取代公正,而增加了官僚行为的另一沮床。对换发许可证、最小工作义务、伏块租费及放弃权力,通常都做出规定,但详细程度各不相同。总的来说,许可证在平等的基础上授一所有投资者.对国有公司、私人公司、国内投资者和国外投资者,一视同仁。
(3)非洲会矿和金刚石的手工开采活动常在一个地区的不同部分进行,但通常限定于本国人开采,可能单独作了规定。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不会有外国投资者愿幸搞乎工开采。但是,一般来说,新的政策框架应该取消大小规模采矿之间的区别,以鼓励所有的潜在投资者。限制外国人开发建筑材料(如加纳)则更有问颐。在某些国家,如加纳,工业矿物与建筑石材的开发是相对无章可循的。
(4)各种勘查与开发活动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督。但实际上在许多国家由于人员不足及缺少资金,这项工作通常没有落实。更大的间题是,在授予外国公司许可证的过程中,往往由于官僚主义而使这一过程加长,尤其是勘查许可证。对投资者来说,这种没长的等待过程其代价是昂贵的。因此,政府的现代化和加强他们的管理能力,对今后有效地支持和监督矿业是非常贪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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