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砂矿物分离质量要求简表(DZ/T0208—2002) | 
      
      
        
            
              | http: 时间:2009/1/5 16:01:21  来源:无 点击次数: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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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砂矿物分离质量要求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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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区域普查的自然重砂  | 
 详查、勘探的自然重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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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 
内 
淘 
洗  | 
 粗淘  | 
 重矿物应富集至50~70%,不淘掉目的矿物,重矿物损失率不超过2%  | 
 重矿物富集应大于70%,尾砂中含重矿物不超过0.5%,砂金、铂等贵金属矿、金刚石不得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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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淘  | 
 重矿物部分,质量0.1g以上者,纯度一般大于90%; 
轻矿物部分,重矿物含量小于同级重矿物总量的2%  | 
 尾砂中含重矿物小于同级重矿物总量的1%,样品损耗率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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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筛分  | 
 样品粒度相差悬殊时,应酌情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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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缩分  | 
 样量在15 g以下者,一般不缩分,15 g以上者酌情缩分,每次缩分允许差小于0.2 g; 
详查、勘探自然重砂,样量大于200 g者,每次缩分允许差小于0.5 g; 
样量小于200 g者,每次缩分允许差小于0.2 g; 
为寻找贵金属、金刚石的样品一般不缩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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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 
重  | 
 重砂总重  | 
 用l/10天平称量,允许差小于天平感应量的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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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样品及分离后样品称重  | 
 样品称量要求同上; 
分离后各部分称量用l/100或1/1 000天平;贵金属、金刚石用1/10万天平称量; 
允许差小于天平感应量的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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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磁 选  | 
 磁性与非磁性矿物应基本分开,各部分分离纯度应在95%以上(非磁性矿物具有磁铁矿包裹体或连生体者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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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磁选  | 
 分选级数应视电磁部分的矿物组合、含量等因素而定,电磁性部分的纯度应在95%以上(非电磁性矿物具有电磁性矿物包裹体或连生体者除外),无电磁性部分含电磁性矿物不能超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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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样品的总损耗率小于3%;2、贵金属和金刚石在各个工序均不应遗漏;3、小于0.074 mm粒级矿物精淘纯度一般不低于80%,但对于定量分析样品应采取多种手段提高其纯度;4、样品的分选,以提纯目的矿物为原则,其主要部分尽可能富集到同级目的矿物总量的80%以上,磁选、电磁选的损耗率分别小于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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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砂矿物、矿物分离质量要求简表(DZ/T020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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