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创造价值理论
马克思曾经指出,“土地、渔场、瀑布、矿山(应为矿产资源)等,一切自然力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它们本身没有任何物化劳动。”可见,他坚持认为价值是人类劳动凝结的观点。
矿产资源不是劳动的产品,是一种自然物质,由于它包含“自然力和自然有用要素”,因此,它具有使用价值。但是,它是否有价值呢,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观点,这决定于它的使用价值是否需要通过劳动方对人有用,也就是说,要做到对人有用(或被人利用),还取决于是否需要劳动。然而,当今社会已发展到整个地球,它的每个部分都凝结着或多或少的人类劳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发现的天然存在的矿产资源以及其他自然资源,一般地说不但有使用价值而且还是有价值的。更何况矿产资源(或矿产储量)是地勘人员辛勤劳动取得的.但在这里必须明确矿产资源(或矿产储量)并不是地勘劳动的产品,因为通过地勘劳动并没有改变矿产资源的性质、形态、位置等,只是查明了它的空间位置、数量、品位和加工技术性能等。总之,矿产资源中凝结了大量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因此,它既有使用价值,也有价值。随着矿产资源〔或矿产储量)被开发利用,它的价值就要完全转移到矿产品中去。
相反,如果矿产资源没有使用价值,那么其中包括的劳动〔确切地说不能称作劳动)也没有用,因此不能形成价值。可见,具有使用价值和抽象的人类劳动是所有有价值的矿产资源必备的两个条件.因此,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能被经济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或称可采储量或基础储量)是矿业权价值评估的主要对象。而在当前难以被开发利用的(或没有使用价值的)矿产资源量(或称远景储量),则只能估算其潜在价值,无法确切评估其价值。
上述形成矿产资源价值的人类劳动,指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即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首先,劳动在质的方面必须符合社会特定需要,即必须满足社会需求结构,同时,在量的方面至少要达到社会正常水平。但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生产力的变动而变动,影响生产力的因素,除了社会的、经济的因索以外,还有自然物质条件因素。矿产资源的使用价值是通过人类劳动,把自然力和自然有用要素纳入到社会物质生产要素,从而提高劳动生产力,即等量劳动能生产更多的产品,或者单位产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所以,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中,关键在于选择能够创造出等于或高于现有社会平均劳动力水平的自然丰度和地理位置的矿产资源,这样就能,也才能形成价值或者较高价值。
可见,矿产资源的价值,既受其生产过程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这就是所谓的理论制约的绝对性。同时,价值相等的矿产资源,在同一时间和空间,由于不同的使用目的和使用者,又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这就是所谓的理论制约的相对性。理论的绝对性决定了矿产资源网资产价值都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的相对性决定了矿产资源价值的可变形和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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