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一词的台义极其丰富。在《辞海》中将“环境”一词解释为“周围的境况,如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阿拉伯联盟环境与发展宜言》指出:“环境乃是环绕人周围的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白然因素的总体,包活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段话有以下两层含义。
第一,环境保护法所指的“自然因素的总体”有两个约束条件,一是包括了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二是并不泛指人类周围的所有自然因素〔整个太阳系的,甚至整个银河系的),而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明显影响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第二,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环境概念也在发展。有人根据月球引力对海水的潮汐有影响的事实,提出月球能否视为人类的生存环境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现阶段没有把月球视为人类的生存环境,任何一个国家的环境保护法也没有把月球规定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因为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影响太小了。但是,随着宇宙航行和空间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有一天人类不但要在月球上建立空间实验站,还要开发利用月球的自然资源,使人类频繁往来于月球和地球之间。到那时,月球当然就会成为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用发展的辩证观点来认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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