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开发利用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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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2500年前的《山海经》,最早记载了煤并称之为“石湟”。从辽宁沈阳发掘的新乐遗址内,发现多种煤雕制品,证实了中国先民早在6 000~7 000a前的新石器时代,已认识和利用了煤炭。西汉(公元前206~公元25年)时期,开始采煤炼铁。随后的各个历史朝代,采煤规模陆续扩大,广泛用作冶金、制陶瓷的燃料。唐朝开始用煤炼焦,至明、清朝代煤炭技术已有相当发展。
近代煤炭业始于19世纪40年代。1840年在台湾省基隆建成了中国第一座采用机械生产的煤矿;后又在河北创办了开平煤矿。经历了诞生(1840~1895)、发展(1896~1936)、战争(1937~1948)三个阶段。诞生阶段煤矿数量少、产量不高,日产能力仅300t。发展阶段由于外国资本的进入,民族资本也争相办矿,因此建成了开滦、抚顺等32个煤矿,产量逐步提高,1936年生产原煤3 900万t。抗日战争阶段,由于日本占领军掠夺式开采,因此1942年原煤产量5 928万t,达到高峰。随着战争形势的演变,煤炭生产也随之波动。1948年产煤降至2 596万t。 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现代煤炭业发展阶段。通过初期全面恢复生产;扩建老矿区、建设新矿区;不断进行调整和老矿技术改造;引进新技术、装备并注重与国内研制相结合;推进综合机械化;扶持地方煤矿的发展;增大地质勘查力度,重视改善煤炭业的战略布局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80年代以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了煤炭工业的迅速发展。尽管不同时期,煤炭生产受到各种影响多有波折,但总体是呈上升之态势。1989年,原煤生产突破10亿t而居世界第1位后,产量持续增长,连续保持最前列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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