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直读式粉尘浓度测量仪表(以下简称测尘仪)。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998—82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T 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3—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4—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5—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a:冲击试验方法 GB/T 2423.8—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Ed:自由跌落试验方法 GB/T 2423.10—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Fc:振动(正弦)试验方法 GB 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2—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d” GB 3836.4—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 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4942.2—93 低压电器 外壳防护等级 GB/T10111—88 利用随机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MT 394—95 呼吸性粉尘测量仪采样效能测定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粉尘浓度测量相对误差 relative error in measurment of dust concentration 在测尘仪表检验装置内测尘仪测量粉尘浓度值和粉尘采样装置测定值之差与粉尘采样装置测定值之比。 3.2 测尘仪稳定性相对误差 relative error in stationary of dust meters 测尘仪对粉尘浓度校准块(板)三次测量的平均值和粉尘浓度校准块(板)的定值之差与粉尘浓度校准块(板)定值之比。 4 技术要求 4.1 测尘仪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图样和文件制造。 4.2 测尘仪应能适应下列环境条件: a)贮存温度:-40℃~55℃; b)工作温度:井下0℃~40℃,地面-10℃~40℃; c)相对湿度:不大于95%。 4.3 外观与结构: 4.3.1 测尘仪表面和粉尘分离装置不应有明显凹痕、划伤、裂隙、变形等缺陷;涂、镀层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和机械损伤。 4.3.2 开关、按键应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 4.4 测尘仪粉尘浓度测量范围由测尘仪产品具体规定。 4.5 测尘仪粉尘浓度测量相对误差:由测尘仪产品具体规定为±10%或±25%。 4.6 测尘仪稳定性相对误差:±2.5%。 4.7 具有抽气装置的测尘仪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7.1 采样流量 由测尘仪产品具体规定。 4.7.2 采样流量误差 4.7.2.1 总粉尘测尘仪 通过测尘仪采样口的实际流量与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误差不大于5%。 4.7.2.2 呼吸性粉尘测尘仪 通过测尘仪采样口的实际流量与该仪器规定的采样流量误差不大于2.5%。 4.7.3 采样流量稳定性 测尘仪在规定的采样时间范围内,采样流量变化不大于5%。 4.7.4 采样时间误差 采样时间等于或小于1min时,误差不大于2%;采样时间大于1min时,误差不大于3s。 4.8 绝缘电阻与耐压: 4.8.1 测尘仪带电回路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0MΩ;耐潮试验后不小于1 MΩ,经耐压试验应无击穿、无闪烁现象。 4.8.2 测尘仪带电回路与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不同,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耐压试验电压。 表1 测尘仪应能承受的耐压试验电压 测尘仪工作电压V 耐压试验电压V 测尘仪工作电压V 耐压试验电压V ≤60 500 >500~750 2 500 >60~125 1 000 >750~1 000 3 000 >125~250 1 500 >1 000 2 U+1 000 >250~500 2 000 (U为额定工作电压值) 4.9 呼吸性粉尘测尘仪的采样效能应符合"BMRC”采样效能曲线,采样效能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呼吸性粉尘测尘仪采样效能及误差 粒径μm >7.1 5.9 5.0 3.9 2.2 采样效能% 0 30 50 70 90 采样效能允许误差% ±5 4.10 具有放射源的测尘仪,还应符合GB 4792.2标准的有关规定。 4.11 测尘仪经工作温度、贮存温度、湿热、振动、冲击、跌落、运输试验后,均应符合4.6及4.7.1的规定,湿热试验后还应符合4.8的规定。 4.12 测尘仪外壳的防护性能应符合GB 4942,2中IP 54的规定。 4.13 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测尘仪应符合GB 3836.1、GB 3836.2、GB 3836.4的有关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环境条件: a)温度:20℃±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kPa一106kPa。 5.2 试验用仪器设备见表3。 表3 序号 主要仪器设备 测量范围 准确度 1 皂膜流量计组 100 mL、400 mL、1 L、5 L 1% 2 测尘仪表检测装置 粉尘浓度:0~l 000mg/m3 风速:0.8~4m/s 5% 3 采样效能测定装置 粒度:0.5~50/1m 2.5% 4 秒表 分度值:0.01 s~24h 3级 5 兆欧表 0~500 MΩ 6 水银温度计 0~50℃ 分度值:0.1℃ 7 分析天平 最大称量:20g 感量:0.01 mg 8 粉尘采样装置 流量:0~50L/mi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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