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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开展黄金贸易“非一批一证”试点

http: 时间:2016/5/28 10:56:19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数:2722
  中国央行近日与海关总署联合公告称,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促进贸易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决定开展《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试点工作。
  公告称,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按照《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申请“非一批一证”《准许证》;《准许证》可以在有效期内、不超过规定数量和批次报关使用;《准许证》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逾期自行失效;在《准许证》允许进(出)口的数量、批次未使用完之前,海关留存每次已签注的《准许证》复印件,“非一批一证”《准许证》允许进(出)口的数量、批次核扣完毕,由海关收存;《准许证》未使用过或未使用完毕的,被许可人应在《准许证》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回核发机构;实行《准许证》管理试点海关为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青岛、深圳海关,其他海关仍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实行《准许证》管理试点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对核发的《准许证》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准许证》的被许可人,应在《准许证》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情况(包括批次、验放日期、实际进出口数量等)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据悉,公告规定政策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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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我国拟开展|黄金|贸易“非一批一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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