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乘罐的十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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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准乘7人、准载1吨不得超限。 2、人与料、矿不能混乘同一罐。 3、乘罐人员在罐内严禁吸烟、打闹。 4、自觉在警戒线以外等候乘罐不得争抢。 5、必须听从值班坑长和信号工的调度指挥。 6、信号工发出准行铃声后要站稳扶好不得再上下罐。 7、严禁身体任何部位和所携带的物品伸出罐门。 8、罐笼运行期间不得打开罐门。 9、罐笼未停稳不得提前上下罐。 10、 井下要罐只能与信号工联系不准联系卷扬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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