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投资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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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涉外法规建设 外商投资的法律框架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三部基本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但上述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中外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是一种涉外经济合同,受我国《合同法》的约束。 除此之外,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经营、终止、清算,中国还相应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有效地保护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增强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安全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己与相关国家签订了鼓励与相互保护投资协定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矿业权制度建设 1996年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对中国矿业权法律制度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有偿取得和依法转让制度,明确了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地位。1998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转让管理办法》3个行政法规,对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制度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并确定了在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者或者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取得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的权利。体现了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平等享有国民待遇。 2000年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关于涉外非法人企业申请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凡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式注册,领取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的涉外合资公司、合作公司、办事机构和代表处,可以比照具有法人资格的申请人,依法申请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统一到国土资源部办理审批手续,纳入全国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统一管理。随后,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又发出《关于印发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和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使用费减免办法的通知》,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1999年12月,财政部颁布《企业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会计处理规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会计处理规定》,明确勘探费用进入成本。 石油开采 1982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同年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财政部公布《关于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进出口货物征免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明确了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政策。 1990年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为规范开采陆上石油的对外合作,1993年10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1995年国家税务局发出《关于来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外国石油公司纳税事项的通知》,对有关税收作出明确规定。 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 2000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允许外国公司及其在中国设立的办事机构、代表处在中国境内以独资或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风险勘探;明确规定了外商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对外商到西部地区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给予特殊鼓励。 外商投资矿业的主要政策 产业政策 1.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范围,鼓励外商举办出口型企业,将产品100%外销的允许类项目列入鼓励类目录。 2.鼓励外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 3.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以独资或者以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风险勘探。 4.从事风险勘探的外商,按照被授予的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对勘查作业区内发现的具有开采经济价值的非油气矿产资源,保障其享有法定的优先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 5.允许外商以先进技术或设备参服从事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允许外商购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非油气矿产资源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6.外商投资取得的非油气矿产资源探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采BB贝博艾弗森官方网站可以依法转让。 7.在勘查设备、器材的进出口方面,外商可以与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法人企业享受同等待遏。 税收政策 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低税收政策,并对国家鼓励投资的行业、地区实行 税收优惠。目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胞)的税种 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环节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1.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二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待 遇;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在5年的减免税期满后,还 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设立的先进技术型企业,可享受二年免 税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对出口型企业,除享受上述两免三减所得税优 惠外,只要企业年出口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70%以上,则均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优惠;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 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2.流转环节税 自1994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与国内企业统一的增值税、消 费税、营业税。对外国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转让免征营业税。对外商投资企 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进口设备属进口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 还国产设备增值税。 3.进口环节税 关税税率:中国政府自91年起8次降低进口关税税率。目前平均关税税率 已降至16.5%。 进口设备免税:目前对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和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金融政策 1.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时,允许中资商业银行接受外方股东担保。允许 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质押方式向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外商投 资企业所有外汇资金均可作质押;对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由境外金融机构 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保证;取消外汇质押、外汇担保项下的登记手续和 对提供外汇担保的外资银行信用等级的特别限制。外方股东担保和外汇担保人民 币贷款应符合产业政策,可用于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但不得用于 购汇。 2.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缓解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时中方股本金不足问题,同时允许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股东应增加的股本金同步到位的前提下,对中方股东发放一定比例的股本贷款。 3.允许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其外方投资者海外资产向境内中资银行的海外分行提供抵押,由中资商业银行的海外分行或国内分行向其发放贷款。 4.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发行A股或B股。 5.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向在国家重点鼓励的能源领域投资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政治风险保险、履约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服务。 地区政策 1.中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报经国家批准后实施。目录内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政策,对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按《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领域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条件,放宽中西部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持股比例限制。 3.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的项目,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5.允许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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