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建没和生产过程中,一般都会遇到渗水或涌水现象,但是如果渗人或涌入露天矿坑或矿井巷道的水量超过了矿山正常排水能力,则采矿场或巷道可能被水淹没,酿成矿山水灾。矿山一旦发生水灾,则会使矿山生产中断,设备被淹,造成人员伤亡。
导致矿山水灾的水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两类。地表水是指矿区附近地面的江河、湖泊、池沼、水库、废弃的露夭矿坑和塌陷区积水,以及雨水和冰雪融化水等。地下水是指含水层水、断层裂隙水和老空积水等。这些水源的水可能经过各种通道或岩层裂隙进人矿内。据统计,在矿山水灾事故中,约10%一15%的水源来自地表水,约85%-90%的水源来自地下水。地下水与地表水相比,虽然其涌水量和水压都比较小,却由于不如地表水那样容易被人们发现而很容易发生意外透水事故。
在矿山水灾中,以矿井透水事故发生最多,后果最为严重。矿井透水是在采掘工作而与地表水或地下水相沟通对突然发生大量涌水,淹役井巷的事故。国内外各类矿山,因矿并透水淹井造成严重灾难的事例屡见不鲜。例如,1935年,山东省鲁大公司矿公司,由于水文地质情况不明,又未采取必要的探水措施,在巷道掘进到与朱龙河连通的周瓦庄断层时,何水突然灌入,涌水量高达578-648m/min,经过78h后,全矿并被淹没,造成536人死亡,这是世界上最人的矿井水灾之一。
近年来矿井透水事故时有发生,如1999年山东莱芜矿谷家台二矿区发生特大井下透水事故,造成29人死亡;2001年广西南丹县境内的大厂矿区拉甲坡锡矿透水,导致两个矿同时被淹,死亡81人,造成惨重的伤亡事故和巨大的经挤损失。
除了矿井通水事故之外,矿山泥石流危害也引起了人们的关住。泥石流是一种狭带大量泥砂石块的特殊洪流,负有强大的破坏作用。一些处于山区的矿山企业可能受到泥石流的咸胁。例如,1984年,四川省某矿发生泥石流,巨大的泥石流毁房屋4.15 x10m,毁坏矿山供风、供水管路 和通讯、运输线路26.7km,造成121人死亡,矿区被迫停产14天,损失及其重。
为了防止矿山水灾的发生,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在矿区范围内存在水源和形成涌水通道是矿山水灾发生的必要条件。因此,一切防水措施都要从消除水源、杜绝涌水通道着手。
为了防止发生矿井突然透水事故,应该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采取“查、探、堵、放”,即查明水源、调查老空,探水前进、超前钻孔,隔绝水路、堵挡水源,放水疏干、消除隐患的综合防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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